根据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评(2017)4号文)有关规定,2024年8月3日,新疆维格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家、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对该公司24万吨年聚酯类项可生物降解树脂项目、PET搬迁优化提升改造项目、新增天然气蒸汽锅炉项目、中试搬迁优化提升改造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情况检查验收,验收组现场检查了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查阅了有关资料,形成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验收结论为:新疆维格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项目已具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条件,经验收组评议,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现将新疆维格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9日-2024年9月15日(2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新疆维格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4万吨年聚酯类项可生物降解树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版)、PET搬迁优化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版)、新增天然气蒸汽锅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版)、中试搬迁优化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版)
附件2:新疆维格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4万吨年聚酯类项可生物降解树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ET搬迁优化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新增天然气蒸汽锅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中试搬迁优化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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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报告(最终版).zip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zip
联系人:杨栋
联系电话:18299516098
邮箱:1095222657@qq.com
新疆维格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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