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公司 王雪
近日,能源公司顺利通过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此次验收由自治区档案局委托昌吉州档案局牵头,由奇台县档案局、蓝山屯河公司联合组建验收组。验收组由昌吉州档案局副局长韩雪玲担任组长,主要针对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生物降解工程塑料一体化项目及年产4.6万吨PTMEG项目(简称一期项目)进行档案验收。
能源公司一期项目总投资45亿元,于2013年4月破土动工,建设有BDO、PTMEG等八套装置,主要产品为BDO和PTMEG,于2016年12月已全面投产。一期项目是蓝山屯河目前投资最大、装置最多、工艺流程最长、产业链较完备的大型项目,该项目是实施蓝山屯河上下游产业链一体化,打造“低成本原料,差异化产品”战略的关键环节,项目的建成对蓝山屯河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档案是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是项目维护和改扩建的依据和凭证,项目档案验收是项目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之一。为了确保项目档案的齐全、完整、系统、准确,使其能够真正发挥在公司发展进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自项目筹建期,能源公司就明确了项目档案管理组织机构,编发了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制定了档案管理应急预案、安全责任制,成立档案鉴定小组,设立了专职项目档案员,主管领导与专职档案员签订了档案安全责任书。在整个项目建设期公司对项目档案进行全过程监管,多次召开项目档案资料管理专题会议,组织监理每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资料进行检查,并编制项目档案组卷指南,指导各施工方规范编制档案。签订采购合同时明确列出随机资料待全套设备到齐后整体移交的条款。
在项目后期,督促各施工方按要求移交施工档案,并将档案资料移交与施工款项支付挂钩,以确保尽早收齐施工资料,保证项目档案完好、同步、真实有效。按照DA/T28-200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GB7T11822-2000《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新疆蓝山屯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建设项目竣工文件整理归档管理规定》的要求,一期项目档案共计组卷4472卷,其中基建类3698卷,设备类774卷。
此次验收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实施细则》中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标准,验收组首先听取了能源公司副总经理孙彦平汇报的公司档案工作情况,随后通过实地察看、案卷检查、质询答疑等形式,对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准确和系统性情况、档案的规章制度、规范化整理、档案质量及安全保管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细致的检查验收。
会议上,蓝山屯河公司纪委书记史俊对昌吉州档案局对我单位档案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了感谢。并表示,今后公司档案工作仍将需继续加强,严格按国家级档案管理的标准要求,持续推进档案管理工作有效落实,一是对提出的问题“即查即改、持续改进”,不断规范档案管理工作;二是在硬件设施方面,公司将按照数字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继续加大硬件设施投入;三是加大对专兼职档案员的档案业务基本技能培训,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
验收组经过实地检查,严谨认真的综合评议和讨论后,昌吉州档案局副局长韩雪玲认为我公司一期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扎实,达到了标准化、规范化,对项目文件材料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管理机制,做到了档案管理工作与项目实施工作同步进行,档案现代化管理应用水平较高,为公司的生产经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最后验收组宣布能源公司一体化项目档案考核结果优秀并顺利通过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